金管會宣布,將信用卡款項以及個人房貸、車貸、信貸緩繳展延紓困措施,延長至2021年6月底。金管會提醒,若先前已申請過展延但仍處於經濟困難的民眾,仍可在明年6月底前,向銀行提出申請。

考量疫情對經濟衝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年上半年曾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的民眾,給予個人金融產品,包含信用卡款項,以及個人貸款,如車貸、房貸、信貸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的特殊措施因應,申請期限原訂至今年12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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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考量目前疫情對部分民眾還款能力仍有衝擊,12月中特別邀請銀行公會及銀行討論,並決議針對受疫情影響、以致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信貸及信用卡款項等)有還款困難的民眾,延長緩繳展延紓困措施至2021年6月底。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緩繳紓困措施分為兩塊,第一部分為信用卡帳單應付款項,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第二部分,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延遲利息。

據最新統計,截至12月28日,個人戶貸款(含車貸、房貸及消費信貸)展延核准共6萬1404戶,金額達新台幣2547億元,申請信用卡緩繳則共受理3萬9686件。

林志吉表示,展延期間,對個人信用記錄不受影響,若先前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持續處於經濟困難的情況,仍可在明年6月底前,向銀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