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名女屋主把房子抵押貸款,結果房沒了還欠下一大筆債 。(圖/看看新聞)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山東青島市的宮姓女子因急用錢,把自己的房子拿去抵押,還稀裡糊塗簽了一大堆合同,結果竟掉入陷阱,眼下不僅房子沒了,還欠了一大筆債。

據《看看新聞》報導,宮女的房子2018年有一次貸款,但利息較高,於是希望找一家能墊資撤押且能辦貸款的公司,當時就找到了王姓女士所在的「海貸」公司,當時對方承諾可以找人墊資撤押,且辦理低利息貸款。

「海貸」公司的王女一開始稱宮女貸款資質不夠,要用房子作抵押。由於墊資撤押產生的費用較高,宮女急於辦理因此同意王女的要求。根據當時的房價水準,王女承諾過戶後可以辦理7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貸款,可卻沒有拿出任何書面文件。

「當時也是自己法律意識淡薄,也沒有仔細看合同,也是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把各種合同她說在哪簽字我就在哪簽字。」宮女無奈表示,具體合同內容她都沒有仔細看,且因為正逢過年人在外地,導致最後沒有拿到任何依據、合同和文字性的材料,「我什麼都沒有。」

▲宮女沒有拿到任何依據 。(圖/看看新聞)

宮女當時心存疑慮,但因為急用錢也沒有想,可後來拿到手的錢只有不到50萬元,遠沒有達到當時所承諾的70萬元,隨後去列印一份存量房合同,這才發現房子抵押價格竟然只有30萬元,足足少了40萬元(約新台幣172萬元)。

宮女今年6月將王女告上法庭,進行第一次起訴,開庭後通過法院公示,她也看到當時自己簽署的各項合同,「(王女)證明說這是一個正常的借貸,但是她當時上面寫的是貸款金額70萬,在開庭的時候她就說是資金不足,導致後面的尾款沒有給我,零七八碎大概給了40萬多,不到50萬,以年息24%貸給我的。」

年息24%,一年也有十多萬元的利息,而宮女目前沒有工作,家中父親也只有3000元的退休金,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無力償還如此多的利息。

由於牽扯借貸糾紛,法院建議雙方調解解決。宮女希望能將房子賣掉還上貸款,結束這段借貸關係,可現在房子的戶主已經是王女了,她沒法賣房子,協商並沒有成功。

宮女無奈表示,王女可能是因為懷孕,讓自己去聯繫她的朋友,但兩邊多次互相「踢皮球」,對方也曾想要再給一點錢作為補償,說房子的事就算了不要起訴了,「我現在不是為了要錢,我現在就是想解決我們之間的借貸糾紛,希望把這個事盡快了結。」

當時的「海貸」公司已經多次更名並更換地址,如今宮女也不知道公司在哪,但房子戶主是王女,在她看來,這件事已經成了她們倆之間的個人糾紛。

▲王女稱自己做不了主 。(圖/看看新聞)

對此王女表示,「我現在好像也不大行,下不了地,不方便,等我出了月子身體好點吧,現在身體狀況確實不允許」、「讓她跟當事人溝通吧,我也做不了任何主」。

針對兩人的糾紛,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周凱指出,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在民間借貸中,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市場貸款利率的4倍,現在看來也就是15.4%,對方24%的年息明顯違法;第二,房屋的權屬一般以登記為主,除非求助人有相反的證據,能夠證明自己在簽署相關合同時,受到了欺詐,這樣她可以要求撤銷合同,返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