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Taiwan in悠遊卡 8/12李洋生日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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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洋配悠遊卡一套兩張,卡片還有簽名設計。(圖由悠遊卡公司提供)

2021/08/11 11:30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2020東京奧運落幕,由王齊麟、李洋組成的「麟洋配」在奧運大放異彩,決賽最後壓線的決勝點「Taiwan in」更引來全民關注。悠遊卡公司已獲得兩人唯一授權,推出「麟洋Taiwan in悠遊卡」套卡,明天起開放限時不限量預購。

麟洋Taiwan in悠遊卡一套2張,包括王齊麟、李洋搭配Q版招牌「聖筊」,以及重現金牌戰中「Taiwan in」決勝點搭配兩人Q版人像,兩張卡面上都有親筆簽名。套卡開賣時間點也有巧思,特別選在李洋生日8月12日,粉絲搶購還可祝李洋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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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洋Taiwan in悠遊卡將於8月12日上午11點起至8月16日夜間23點59分止,在7-ELEVEN ibon、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萊爾富Life-ET及OK超商限時不限量開放預購,每套350元。

王齊麟和李洋是國中同學,2019年兩人在教練的促成下搭配,王齊麟是隊伍中的主攻擊手,188公分具有極強壓制力,李洋防守能力優,善於用假動作混淆對手,是最具互補性的絕佳搭檔。這次麟洋配在東奧表現倒吃甘蔗,一開始雖輸給印度組合,之後卻接連擊敗印尼、日本及中國搭檔,最後勇奪羽球男子雙打金牌,拿下台灣奧運羽球史上第一金。麟洋配的招牌「聖筊」動作與決賽最後一球的「Taiwan in」,也在台灣捲起潮流。

麟洋配悠遊卡將開賣。(圖由悠遊卡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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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逸濱、魯忠翰/Taiwan in!麟洋配決勝點畫面設計圖能註冊商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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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逸濱、魯忠翰/Taiwan in!麟洋配決勝點畫面設計圖能註冊商標嗎?

法律白話文 PLM 11 Aug, 2021

▲ 「麟洋配」李洋、王齊麟在男子羽球雙打金牌戰的「決勝點」鷹眼畫面,在網路引起熱議。

最近網路上因東京奧運 而起的熱門話題,有人拿「麟洋配」李洋、王齊麟在男子羽球雙打金牌戰的「決勝點」鷹眼畫面,設計成圖(下稱「Taiwan in圖」)去申請商標1。針對此事引起諸多討論,有人認為「Taiwan」不能被註冊,也有人認為「台灣之光」不能專用,以下就簡單說明,究竟「Taiwan in圖」能不能申請商標呢?

商標圖樣可以使用「Taiwan」字樣

在開始討論前,我們先來看看「Taiwan in圖」的組合結構。他是一個由「羽球場地」、「電腦模擬落點」以及「英文字Taiwan設計字」(T與羽球場結合)共同形成的組合圖案。

過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就「商標能否使用地名」提出說明,並指出如果直接以地名當作商標固然不行,但是如果含有地名的商標,經過設計後「整體」具有識別性,也可能取得註冊2。

由上述可知,如果直接以Taiwan之英文字當作商標,會因為欠缺識別性而不得註冊。但如前面所說,「Taiwan in圖」是由「羽球場地」、「電腦模擬落點」以及「英文字Taiwan設計字」共同組成,屬於含有「Taiwan」字樣的「組合設計圖」。

換句話說,當「Taiwan」字樣僅為整體商標的元素之一時,實務上大多會准許註冊。

事實上,我們如果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輸入「Taiwan」關鍵字,也可以發現目前有非常多含有「Taiwan」字樣的組合設計圖,被作為商標使用。

台灣羽球選手李洋與王齊麟,在東奧為我國奧運羽球男雙奪下史上第一面金牌。 圖/法新社

「Taiwan in圖」的組合結構,是由「羽球場地」、「電腦模擬落點」以及「英文字Taiwan設計字」(T與羽球場結合)共同形成的組合圖案。圖為陳時中配戴「Taiwan硬啦」口罩。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Taiwan in圖」可能因屬「流行圖」而不能註冊

我們知道,商標最重要的前提是要有「識別性」。因此,如果拿「流行語」作為商標(例如之前有人申請「順時中」),一般消費者不會它當作商標看待,只會覺得這是一個概念——既無法聯想到背後代表的商品或服務,也不會聯想到商品提供者。

也就是說,流行語欠缺識別性,不得註冊3。

依照同樣的概念,如果「Taiwan in圖」,已經被一般大眾廣泛使用,且消費者只要看到「Taiwan in圖」,都會直接聯想到「麟洋配奪金牌」,智慧財產局可能會認為「Taiwan in圖」欠缺識別性。

尤其是這種一瞬間爆紅的流行語或流行圖,在流行的浪頭上申請註冊,成功的機會確實較低。

但是,「商標欠缺識別性」的判斷是浮動的,還是要考量各項因素,如圖樣設計方式、大眾使用方式、流行程度等綜合判斷。

舉例來說:究竟流行圖的範圍為何?只要使用「羽球場地」及「電腦模擬落點」的圖樣都屬於流行圖?又如果加上一些變化,如「Taiwan in圖」就是額外加上「Taiwan」設計字體,這樣會不會因為整體都被歸於流行圖而欠缺識別性,則有討論空間。

另外,流行的感受可能因人而異,也可能會因時間經過而逐漸淡化其印象及意義,究竟要熱門到什麼程度,一般大眾就無法把它當作商標看待?這部分也確實需要更多案例累積。

▲ 乘著「Taiwan in」熱潮,悠遊卡及一卡通紛紛推出相關設計。

如侵害他人著作權,不能申請商標

依照《商標法》第30條規定,商標圖樣若侵害他人的著作權,且經過判決確定者,不應准許註冊。因此接下來可以討論的是:「Taiwan in圖」有沒有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那麼誰對於「Taiwan in圖」享有著作權呢?

  1. 賽事主辦(轉播)單位?

賽事主辦(轉播)單位雖然有轉播「羽球場地」與「單純落點」這樣的影像畫面,但因為體育實況轉播是忠實呈現比賽過程,這樣的鏡頭呈現是否具有「原創性」是可以討論的。又結合「羽球場地」及「電腦模擬落點」的鷹眼系統標示,涉及到程式自動演算的結果,是否算是一種創作也有疑問。

因此,賽事主辦(轉播)單位可能無法就「羽球場地」與「電腦模擬落點」的結合圖享有著作權,自然也較難主張「Taiwan in圖」因為侵害著作權而不得註冊為商標4。

  1. 「Taiwan in圖」的原始創作人

如前所述,「Taiwan in圖」是一個設計圖。如果商標申請人是直接取自他人創作(違法重製)或是不當改作自他人創作(違法改作),也就可能構成所謂的抄襲。

不過,原始創作人固然可能主張「Taiwan in圖」侵害其著作權,但在舉證上會有一定困難,由於涉及到不同人之間「平行創作」(你想到、我也想到)的問題,可能還要提出創作歷程以供比對,也較不容易讓本案件因為侵害他人著作權,而被駁回「Taiwan in圖」的商標申請。

結語

整體而言,「Taiwan in圖」的申請風險,還是在於是否為「流行圖」,以及「商標識別性」夠不夠的問題。當然,最終商標是否核准註冊,仍由智慧財產局進行判斷。

另外,如同報載:台灣今年奧運奪牌寫下歷史新高之外,也間接導致商標案申請量屢創新高,智慧財產局收件到審理至少要四到五個月,估計「Taiwan in圖」的申請案會在明年1月審理,不過由報導中智慧財產局的態度來看,不通過的可能性較大。

中國召回大使!立陶宛國會議員「♥Taiwan」強力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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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國會議員莎卡莉恩內(圖下)強力回擊中國,她還標記台灣與立陶宛,並使用愛心符號。(圖取自Dovilė Šakalienė Twitter)

2021/08/10 17: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不滿立陶宛政府同意我國在立陶宛首都開設「台灣代表處」,中方今(10日)宣布召回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召回駐中國大使;立陶宛國會議員莎卡莉恩內(Dovilė Šakalienė)強力回擊,她還標記台灣與立陶宛,並使用愛心符號。

中國外交部今天抨擊立陶宛政府「不顧中方反復交涉、曉以利害」,因此決定召回中國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政府召回駐中國大使,還不忘向我國強調「台獨」是死路一條,並重彈老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還要求立陶宛「立即糾正錯誤決定,採取切實措施,消除惡劣影響,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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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國會議員莎卡莉恩內在推特發文表示,中國召回駐立陶宛大使,而且還要求立陶宛召回駐中國大使,有趣的是,中共召回大使那天,剛好就是立陶宛國會召開特別會議,在討論防禦白羅斯盧卡申科政權對立陶宛發動混合戰的那天,「順帶一提,對於決定讓台灣在維爾紐斯開設代表處,我們並不感到抱歉。」

此前,對於中國單方面宣布召回大使,立陶宛外交部聲明表達遺憾,重申立陶宛在尊重一個中國原則的同時,也決心與世界上許多國家一樣,跟台灣發展互利關係;國會外交委員會主席帕維里奧尼斯表示,這證明了中國的雙重標準,並非所有歐盟國家都想採用北京主導的「17+1」合作機制,中國想讓立陶宛屈服,成為二流國家的企圖是完全錯誤,「我們想要一種平等的關係」。

BTW we are NOT sorry for deciding to open Taiwanese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Vilnius. #Taiwan #Lithuania ❤ — Dovilė Šakalienė (@DSakaliene) August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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