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大股東難忘實體銀行 想吃安泰銀得過五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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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第一家純網銀樂天銀行才剛滿月,就傳出大股東國票金控想併購安泰銀行,實際上國票金的大股東旺旺蔡家一直沒有忘情安泰銀,但此案不同一般併購案,旺旺蔡家想圓實體銀行夢,至少得過五關。

知情人士指出,國票金跟安泰銀「眉來眼去」多年,甚至並未因國票金與日本樂天合資設立純網銀而停止,2019年間,國票金大股東曾拜會當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達想併安泰銀的意願,當時金管會高層告之,既然都跟樂天簽約要合設純網銀了,就專心經營純網銀吧!

【銀行客戶自保1】假面理專14年搬走客戶億元 別以為銀行會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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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客戶自保1】假面理專14年搬走客戶億元 別以為銀行會全賠

過往任職華南銀行的張姓襄理(右),挪用客戶1.64億元資產,共24名客戶受影響。(翻攝自華視新聞)

銀行業正面臨誠信危機!一位官股行庫資深理專,憑著多年來有溫度的服務,贏得客戶信任,卻在財務壓力窘迫之際濫用這份信任,詐取客戶財務數億元,身為被害客戶,不要以為你的錢都拿得回來,實務上的法律攻防戰一定要看懂。

「她(理專)說會幫我做投資、信託…需要補蓋印章啊!哪知道我200萬元資產就被盜走了。」邱姓被害人憤憤不平說道。時序拉回3年前某日晚間8點多,「那天,她拿投資意向書過來,但來的時候都沒講投資的事,只有說帶來要送我的茶葉很好喝,聊一些生活上的事。然後走之前,拿出一堆文件說要幫我蓋(章)。」

原來這位有近30年資歷、長期服務邱先生的華南銀行張姓理專,在出發拜訪客戶前,就備好已填妥帳號、金額的取款憑條,假借推薦投資一年期外幣組合性金融商品,需要「補蓋章」。

離開前理專神情鎮定地接下客戶印章,在取款憑條存戶簽章欄位蓋印完成後,邱先生帳戶中美金7萬多元(約新台幣逾200萬元)的金額,就這樣悄悄被挪移入理專先生開設的貿易公司,文件上的內容,邱先生根本沒來得及看清楚。

被害人還不只邱先生。「她(理專)給我看對帳單,上面寫『阿聯酋國民杜拜國家金融債』、『美元貨幣市場基金』,我確實是將父親遺產投資在這些商品上。」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對帳單是這位理專「自製」的,甚至藉由取得帳戶存摺及印章機會,接連偽造取款憑條,先後將超過27萬美金(約新台幣逾800萬元)的金額,匯入同一間貿易公司帳戶。

長達14年,這位理專從24名VIP客戶身上,搬走了上億元,直到2019年4月,銀行內部稽核時發現客戶資產減少,「假面理專」的真面目才徹底被揭發。

「弊案發生時,受害者常以為錢被理專A走,銀行會全賠,其實大錯特錯。」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義群指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受害客戶告上理專和銀行,此時銀行會以民法217條「與有過失」抗辯,也就是風險分擔概念。

例如銀行會主張,「投資人對印鑑章的使用輕率,事後也沒有注意。」認為受害者也有責任,由於賠償金額難以決定,因此「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以華南銀理專搬走上億元的案例來說,理專順利偽造對帳單,且誘騙客戶投資、趁機挪用款項,利用理專與客戶間的信賴關係,鬧上法庭反成為理專的有利說詞。張義群表示,「理專跟客戶於公於私交情好,那客戶到底是被侵占還是被私人借貸?就會無法釐清,如果理專律師主張是借款,後續銀行很可能免賠。」當然,這樣的結果經常讓受害者難以接受。

他進一步提到,訴訟流程會先審判刑事,看理專是否有罪,接著再進入民事,向銀行求償。「要拿到賠償金是條漫漫長路,民事訴訟拖很久,一審一年可以結束算很快,金額高訴訟打到三審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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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客戶自保1】假面理專14年搬走客戶億元 別以為銀行會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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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任職華南銀行的張姓襄理(右),挪用客戶1.64億元資產,共24名客戶受影響。(翻攝自華視新聞)

銀行業正面臨誠信危機!一位官股行庫資深理專,憑著多年來有溫度的服務,贏得客戶信任,卻在財務壓力窘迫之際濫用這份信任,詐取客戶財務數億元,身為被害客戶,不要以為你的錢都拿得回來,實務上的法律攻防戰一定要看懂。

「她(理專)說會幫我做投資、信託…需要補蓋印章啊!哪知道我200萬元資產就被盜走了。」邱姓被害人憤憤不平說道。時序拉回3年前某日晚間8點多,「那天,她拿投資意向書過來,但來的時候都沒講投資的事,只有說帶來要送我的茶葉很好喝,聊一些生活上的事。然後走之前,拿出一堆文件說要幫我蓋(章)。」

原來這位有近30年資歷、長期服務邱先生的華南銀行張姓理專,在出發拜訪客戶前,就備好已填妥帳號、金額的取款憑條,假借推薦投資一年期外幣組合性金融商品,需要「補蓋章」。

離開前理專神情鎮定地接下客戶印章,在取款憑條存戶簽章欄位蓋印完成後,邱先生帳戶中美金7萬多元(約新台幣逾200萬元)的金額,就這樣悄悄被挪移入理專先生開設的貿易公司,文件上的內容,邱先生根本沒來得及看清楚。

被害人還不只邱先生。「她(理專)給我看對帳單,上面寫『阿聯酋國民杜拜國家金融債』、『美元貨幣市場基金』,我確實是將父親遺產投資在這些商品上。」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對帳單是這位理專「自製」的,甚至藉由取得帳戶存摺及印章機會,接連偽造取款憑條,先後將超過27萬美金(約新台幣逾800萬元)的金額,匯入同一間貿易公司帳戶。

長達14年,這位理專從24名VIP客戶身上,搬走了上億元,直到2019年4月,銀行內部稽核時發現客戶資產減少,「假面理專」的真面目才徹底被揭發。

「弊案發生時,受害者常以為錢被理專A走,銀行會全賠,其實大錯特錯。」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義群指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受害客戶告上理專和銀行,此時銀行會以民法217條「與有過失」抗辯,也就是風險分擔概念。

例如銀行會主張,「投資人對印鑑章的使用輕率,事後也沒有注意。」認為受害者也有責任,由於賠償金額難以決定,因此「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以華南銀理專搬走上億元的案例來說,理專順利偽造對帳單,且誘騙客戶投資、趁機挪用款項,利用理專與客戶間的信賴關係,鬧上法庭反成為理專的有利說詞。張義群表示,「理專跟客戶於公於私交情好,那客戶到底是被侵占還是被私人借貸?就會無法釐清,如果理專律師主張是借款,後續銀行很可能免賠。」當然,這樣的結果經常讓受害者難以接受。

他進一步提到,訴訟流程會先審判刑事,看理專是否有罪,接著再進入民事,向銀行求償。「要拿到賠償金是條漫漫長路,民事訴訟拖很久,一審一年可以結束算很快,金額高訴訟打到三審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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