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請失業補助,健保問題

jojofox90 (~CK~)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我老婆最近去申請失業補助(非自願離職) 結果健保要依附在眷屬這裡 請問一下… 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 2 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之對象如下: 一、失業之被保險人。 二、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 前項第一款規定之被保險人,指依本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者。 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眷屬,指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時,隨同被保險人參加 全民健康保險之眷屬,且受補助期間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條規定之眷屬 或第六類規定之被保險人身分。但不包括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辦理追溯加 保之眷屬。 這個是有補助她的健保費用嗎? 還是二代健保沒有補助? 不好意思 因為我自己是自營商 健保級距己經到十多萬 連我和我小朋友和我老婆加起來光是健保費就自己付了不少錢很可怕 如果有補助的話應該就我和我小朋友二個 不用去付我老婆的… 不然實在太坑人了 謝謝~

推文

  • 領失業補助的確實要依附眷屬,也有補助,記得是免

  • 繳,但是因為健保局出帳比較慢所以很可能要2個月後

  • ,你們公司才會追溯退健保費給你。然後二代健保基

  • 本上跟身份比較沒有關係,如果他有一些收入單筆超過

  • 門檻一樣要扣的。

  • 加保在你這,補助的次月開始健保減免,記得跟公司

  • 的人資說,不然會多扣自付額

  • 如果10/18補助生效,11月健保費就不會計收你太太的

  • 部分

  • 是說這好像不是婚姻版的業務,應該發在保險版吧!

  • 她的健保費離職前理應掛在公司,離職後,領失業給付

  • 期間有健保費補助,補助月份是領取給付末日的當月

  • 份(ex:失業給付領1/15-2/13,健保費補助2月份)。

  • 她也可以掛在區公所底下,政府會付她的

  • 有配偶無法掛區公所喔

  • 現在已經無法掛在區公所,除非你無親無故登報被宣告

  • 斷絕關係,不然一定是依附配偶或直系血親。自營商沒

  • 有辦法一定要自己付(苦笑)

  • 有配偶無法掛在區公所

  • 離婚可以

  • 或者,找個地方給他掛勞健保

  • 有配偶不能掛區公所

  • 不然看她願不願意先去當自營工作者,這樣可以掛在工

  • 會,不過失業給付要額外算收入了,還有勞保費等

  • 第四個不用錢!

  • 你太太確定是全額補助 小孩的話若原本也是掛在太太

  • 名下 也會一併全額補助

  • 可以直接問健保局,打電話問過,滿親切有耐心滿清楚

  • 的。

  • 1.先掛你的下面 找健保局申請 2.然後申請失業給付

  • 3.失業給付會補助健保6個月比較晚一點,你要先繳1

  • 或2個月之後都會退你

  • 4.小孩之前掛媽媽下面的話一起都有6個月健保補助免

  • 5.失業給付完畢,找工會投保,小孩掛媽媽下面,媽

  • 媽跟小孩都改保工會

  • 找工會投保時間可以打電話問勞保局會告訴你失業給

  • 付完何時可以再申請工會

  • 無工作事實掛名工會投保,貌似有法律問題喔

  • 這邊請慎重

  • 很多全職媽媽都保工會

  • 待業者其實不符投保工會的資格,雖然很多媽媽這樣

  • 做,但勞保局是有權利要求妳出示具體工作證明

  • 基本上公會/工會都是有法律問題

  • 一般來說政府不會特別去找媽媽們麻煩就是了

  • 有配偶,可以掛公所,用感情不睦的理由即可

  • 說自己要創業可以掛工會,例如想賣手工皂可掛相關

  • 的化粧品工會

  • 公所很硬,有些公務員不會讓你掛

  • 掛工會+1

  • 從沒聽過可以用感情不睦的理由掛公所

  • 有真實案例或條文嗎?

  • 可以考慮去登記間公司然後掛在公司?這樣所得稅應

  • 該也比較有利

  • 登記間公司然後掛在公司的成本最貴

  • 一個月的勞健保快5000

  • 不懂的不要亂建議喔..

  • 有配偶無法掛公所(正解),除非特殊案例(家暴、匝

  • )必須出示相關證明,甚至切結證明,「省錢」不能是

  • 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