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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需申請就可調整營業時間! 金管會再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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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可先調整營業時間,不需申請,事後備查即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7)日再放寬銀行業營業時間,即日起調整營業時間,不需申請,事後備查即可,等於給業者更大的彈性,但要告訴金管會調整的依據為何。
針對彈性放寬銀行營業時間,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說明,原本銀行如果要更改營業時間,必須先向金管會申請且得到同意才可以,但由於疫情不斷變化,所以金管會不斷修改政策,現在銀行可以先調整營業時間並實施,之後補件備查即可;前提是必須要資訊透明,不然很容易造成客戶到營業據點,卻發現當日營業時間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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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染疫事件頻傳,但因金融服務是經濟活動的核心,因此,金管會暫時不考慮讓銀行業一個據點只開一個分行,針對有人拿新加坡的情況對比台灣,直指當地銀行業可以在疫情嚴峻下停止營業,而我國卻不行,莊琇媛強調,台灣的狀況與新加坡不同,新加坡因為疫情擴散,政府決定關鍵的經濟部門和基本民生服務場所外,其他非必要場所和學校都關閉,銀行則是留有20%左右的員工在辦公場所,其餘8成居家辦公。
避免被銀行扣押 勞保一次金將可設立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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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28日指出,現在不管是年金或是一次金,只要是勞保局發出去的錢,都可以設立個人專戶,不會因為有債務,被銀行扣押。(資料照片/CNA)
為保障勞工基本經濟安全,勞保年金可以開立專戶存入年金,但勞保一次金過去則不能申請。勞保局今天(28日)指出,現在不管是年金或是一次金,只要是勞保局發出去的錢,都可以設立個人專戶,不會因為有債務,被銀行扣押。
勞保局指出,原本《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勞保年金給付者得開立專戶存入年金給付,入帳後免於被扣押或強制執行。
為使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受領勞保給付的權益保障更為周全,《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已修正,將請領一次性保險給付者也納為得開立專戶的對象。
因此,自2021年4月30日起,不論是勞工保險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的請領者,均可開立專戶存入給付,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勞保局保費組組長劉金娃說:『(原音)只要你害怕你在銀行帳戶的錢會被扣押,像是勞保給付的錢去申請會不會被扣走,你如果擔心這個問題的話,那就來跟我們申請這個專戶,之後的錢進去,包括銀行或任何人都不可以做扣押。』
勞保局表示,勞保專戶與一般帳戶相同,可以自由分次提取及轉帳,存款期間銀行也會計算利息,這個帳戶也可存入各項勞保一次性給付,無須重新開戶。目前約有3.8萬個帳戶。
勞保局也說,若沒有債務問題,勞工可用一般帳戶即可請領;但若有債務,擔心給付入帳有被扣押的疑慮,可至勞保局申請「開立專戶通知函」,被保險人可持該函親自至土地銀行各地分行辦理開立勞保給付專戶。後續郵局也可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