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國民黨組發會青年部召開「落實動保 遏止毒殺」記者會,提出設置動保警察的必要性,引來民進黨青年部的冷嘲熱諷。兩黨青年部為何為了「動保警察」有所紛爭?必須先了解什麼是動保警察。

現有的動保警察為任務編組,也就是接到動保通報案件才會出動,平常就是一般警察,執行通常的任務。動保團體倡議的是專職動保警察,經過專項的訓練後,專責辦理動保相關刑事偵查、強制處分權之執行,及涉嫌虐待傷害動物之案件,並對動物相關法律熟識且專業的警察。設置動保警察並非增加現有警力的負擔,而是希望藉由設置專職動保警察,減輕現有警員之負擔與專業之不足,並提升社會對弱勢生命的關懷與人道精神的提升。

我國目前為任務編制的動保警察,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調查主任曾譯瑩提到,曾有毒狗案件發生,警方表示這是動保案件要請農政單位來協助,他們無權處理,民眾通知農政單位後便得知此為刑事案件,必須先找警方處理。可見權責事實上分不清,可能來自於警員對動保案件不夠專業導致權責不分。民進黨青年部所指地方任務編制之動保警察,顯然存在上述各種問題,也證明設置專職動保警察的必要性。

國外動保警察編制,比台灣更完善。首先以荷蘭為例,荷蘭為全歐洲第一個有動物警察的國家,他們的動物警察是專職的,荷蘭的動物警察願景甚遠,除寵物、同伴動物,亦希望包括野生動物的走私及經濟動物的虐待等。其二為美國堪薩斯州的動保警察,他們可以進入民宅搜查、蒐證,也可以起訴犯人。其三為挪威的動保警察,其由農業部與法務部合作,在二○一五年公布的計畫,他們的動物保護團隊成員有調查員、法律專家及協調員。對此,研究動保警察的吳宗憲教授提出了可行之政策,基本上仍朝向設立專責、有司法調查權,且具有專業動保知識之「動保警察」。

設置動保警察之政策,除了希望動保案件能有效處理外,並且解決目前動保案件權責不清之問題,亦希望分擔現有警員之業務。此外,設置專職動保警察更是希望落實真正的動保,進而讓台灣成為友善動物社會。設置動保警察有其必要,可說是落實友善動物社會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