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兆的教訓!新銀行開放 30 年,台灣金融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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暌違 30 年後,台灣終於又有新銀行開業了。1 月 19 日,樂天國際商銀正式開業;2 月 4 日,連線銀行(LINE Bank)獲准試營運;農曆年後,將來銀行也要上路了。一次 3 家新銀行開業,為台灣金融業進入數位時代,正式鳴槍。
回顧 30 年前、1991 年開放新銀行的盛況,對許多人來說還記憶猶新。
當時,財政部將資本額門檻設到 100 億元,是全球最高,且申請文件極其繁瑣,但送審者仍絡繹不絕。「早期企業家借錢都要拜託銀行,銀行自己來開,就換別人來拜託他了,主從關係互換,感受很不一樣。」國票金控董事長魏啟林點出業內心聲。
1990 年代:開放期
投資人更有感,三商銀的股價最高破千元,就算 1990 年大崩盤,股價也還有 300、400 元;因此即使一次釋出 15 家新銀行新股,每張面額只要 10 元,自然吸引民眾踴躍參與,結果中籤率多低於 5%,太電集團發起成立的大安銀行中籤率更僅 1.67%。反觀現在金融股股價普遍低迷,根本無法同日而語。
開放新銀行絕對是當年的大事,畢竟先前政府為了維持金融穩定、發展計畫經濟,長期控制利率、匯率,限制銀行新設,導致 1980 年代美元兌新台幣匯率達 40 元,利率近 13%。雖有 16 家本國商業銀行,但其中 12 家為公營,營運效率不彰,大量民間剩餘資金與借貸需求只能仰賴信合社等民間借貸與地下金融中介。在「台灣錢淹腳目」,但監管引導機制卻未跟上的時空環境下,正是導致台北十信案與鴻源吸金案爆發的背景成因。
1980 年代要求解禁的自由思潮從政治社會發軔,加上美國也要求台灣開放市場,終於在 1987 年,總統蔣經國啟動政治解嚴,1989 年大修《銀行法》,開放利率自由化,並允許民間新設銀行,開啟台灣金融新頁。「銀行民營化和政治息息相關,當時不只台灣,拉丁美洲和西班牙也都陸續開放金融市場。」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形容。
銀行家庫通自己金庫,惡果全民吞
▲ 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右三)風光發起中華商業銀行竟以掏空千億結尾。
那是信奉「絕對開放等於絕對進步」的年代,除了銀行,保險和證券也陸續開放,外資也進入台灣市場,公營銀行隨後啟動民營化。
當時政府採循序漸進方式,雖然成功避開 1997 年東南亞金融風暴,但隔年台灣卻爆發本土金融風暴。
玉山銀行董事長黃男州分析,新銀行開放是美意,但家數過多必然導致殺價競爭、獲利降低,加上股市房市崩跌,基層金融首當其衝,先是彰化四信(總經理葉傳水違法做丙種墊款)爆出擠兌,再擴展到農漁會,後來新銀行經營不善者也受到重擊。
本土金融風暴更暴露出,台灣政商權貴「銀行金庫通家庫」的陋習行徑。當時黑金政治猖獗,有用自家企業掏空自家銀行,如中興銀行、中華銀行、萬泰銀行都被政商兩棲的大股東掏空;也有裡應外合,如立法院前院長劉松藩協助台中商銀前董事長曾正仁超貸等。
公股行庫也未倖免,當年「金融三劍客」—彰化銀行前董事長蔡茂興、第一銀行前董事長陳安治、台企銀前董事長蕭介仁,曾靠著政商關係亨通呼風喚雨,卻也拖累台企銀和彰銀後來虧損慘重。
▲ 從玉山銀行開幕伊始,玉山銀創辦人黃永仁(左二)的專業經營理念就獲新東陽董事長麥寬成(左一)支持。
市場大暴衝也衝出 4 千億呆帳
這十年間,整體銀行界累計 4 千多億元呆帳,一開始只能由公股行庫和中央存保苦吞,直至 2001 年成立金融重建基金,總計處理 56 家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總賠付金額達 2,892 億元台幣;同時,成立保險安定基金,處理問題人壽與產險公司。央行前副總裁、現金融研訓院榮譽顧問許嘉棟感嘆:開放的惡果還是由全民買單。
千禧年後:整頓期
為解決開放期亂象,台灣金融進入整頓期。那時本國銀行家數已增至 53 家,因此 2001 年啟動一次金改,目標是在兩年內將金融機構壞帳比率降到 5% 以下,銀行資本充足率提高到 8% 以上,同時通過「金融六法」,開放成立金控。據統計,一次金改政府與企業挹注近 1.4 兆元台幣,對於打銷呆帳、降低逾放比有絕對助益。2004 年金管會成立後,也在跌跌撞撞中建立了金融紀律與文化。
2004 年政府再啟動二次金改,目標為兩年內 12 家公股銀行減半、金控減半,銀行做大後再出去打國際杯。立意良善,但牽涉利益龐大,導致政商勾結的層級和金額反而更勝以往,二次金改弊案涉及總統和多家金控家族,引爆輿論撻伐;加上 2005 年雙卡風暴,2008 年政黨再次輪替與金融海嘯等種種政經情勢驟變,最後金改目標未達成。
但這段期間還是爆發多起弊端。2008 年金融海嘯重創業務拓展積極的銀行,而當時高雄銀行雖有 43% 的高市政府持股,卻自己投資雷曼兄弟結構債,還賣了一堆給客戶,淨值只剩不到 100 億元。
兩次金改,確立大者恆大態勢
現任合作金庫銀行董事長雷仲達回憶,他當時被迫以高市財政局局長身分接手代理董事長職位,「那時總經理都不敢面對,到哪都會被陳情群眾團團包圍,還有議員揚言要在議場上翻桌;我就帶著同仁低頭坐著被罵,要負責,沒辦法。」在他調解與爭取下,高銀和其他銀行一樣,最後只須賠一成五的通路責任,受害人也至少取回五成本金。
然而,在亂局之中,不浪費一場危機者,就有機會勝出。中國信託、台北富邦、玉山銀行也就在此時打下民銀龍頭的基礎。
黃男州分析,一個國家人均收入達 1 千美元就需要銀行帳戶,5 千美元有信用卡需求,1 萬美元就需要財富管理;1992 年台灣人均收入正好突破 1 萬美元,財管投資需求正夯,新銀行雖然低價競爭,但也帶入更高品質的金融服務與商品,能滿足消費者需求的新銀行也從此奠定了品牌與影響力。
版圖重洗牌,消費金融引爆國退民進
為因應市場需求,中信金控顧問王正新指出,中信率先重組分行,將一樓營業廳一分為二,高櫃作業力求簡單化、自動化、集中化降低成本,低櫃則讓理專做服務與產品銷售。法人金融業務也引領變革管理,從最初階的放款,隨著台商西進,中港台三角貿易量放大,銀行服務也從交易進階到做跨境貿易融資,協助企業管理現金流、應收帳款票據融資。
反觀公股銀行雖已民營化,卻仍無力因應市場競爭,業務又因高層人事更迭而難以為繼,獲利能力與市場地位終被民銀超越。尤其,開放金控成立後容許金融機構跨業經營,改變了金融業過去以銀行獨大的態勢,此時能善用壽險資金與投信基金布局海內外投資及銀行與證券通路,加上財團家族在背後的影響力奧援,競爭力將大幅領先,獨立銀行除非有特殊利基,如京城銀行有獨樹一格的策略,否則大者恆大已難以撼動。
2020 年起:轉型期
總計新銀行開放 30 年來,為處理問題金融與打消呆帳,政府與民間至少賠付 1.7 兆元,未浮上台面自行消化的虧空則不計其數。面對新銀行開放以來的爭議,魏啟林觀察,應是初期監理機制與意識尚未成熟。
金融紀律建立,監理趨正軌
在合庫調查研究室編印的《台灣金融發展歷程》所保存的新銀行審核評分表,對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人員適格比重各達6%,但「發起人消極資格及預訂董監事的積極條件」僅占 5%,如今看來,的確低估了大股東的影響力,也使得後來對金融業的大股東適格性嚴格把關。
黃男州則以玉山為例,玉山用人一律考試,想關說安插者永不錄用。2004 年,他以策略長身分主責併購高雄企銀時,居間協調的投資銀行勸他,併購都是少數人密室面談,玉山派出 50 幾人這樣會洩密;但玉山銀創辦人黃永仁堅持,併購成功的關鍵是融合與執行,這有賴於決策的透明。「這樣的文化,要能堅持下去,且做出成績後,大家才會相信這套是有用的。」業界人士觀察。
歷經 30 年大變化後,台灣金融又迎來了新變局。這次,挑戰不再僅是可見的銀行同業,更可怕的是看不見的明天。如今,傳統零售金融勢微、數位科技崛起,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喊出的「銀行是恐龍,可以繞過不理」,更使銀行界籠罩著濃濃的末日感,人人對下一步感到迷惘。
數位新時代,驅動金融科技
明日的金融,勢必走向技術創新驅動的永續金融與數位轉型;但「重穩定、輕發展」的監理習性,勢必無法因應國際金融產業的劇烈變化。更深層的結構面改革,如金融整併、民營化與公營事業鬆綁,談論多年卻無重大進展。「主管機關已多無意願碰觸這類議題了。」許嘉棟坦言。台灣金融走過上個滄桑的 30 年,今年純網銀陸續開業上路,預示著台灣金融已走進截然不同的新時代。台灣金融未來會有怎樣變貌,需要政府、業者與社會記取過去的教訓,以更大的勇氣與智慧迎接下一個 30 年。
▲ 國家隊「將來銀行」將成為第三家上線的純網銀。(Source:將來銀行)
(本文由 財訊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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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歐元清算搬離倫敦 銀行業傳要求歐盟強制立法 -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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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業界人士透露,法國銀行業團體希望歐盟立法,讓非歐盟銀行對歐元衍生品清算業務,從倫敦移向法蘭克福市等歐盟地區。
自從英國在去年底離開歐盟後,歐元股票交易已經從倫敦移往歐盟;而歐盟目前則目標在歐元清算業務,並在上周開始與銀行業界進行會議討論。
據了解,法國銀行聯合會(FBF)認為,如果僅要求非歐盟銀行自願性地將歐元清算從倫敦證交所清算部門倫敦清算所(LCH)移出到歐盟,此將是行不通的。FBF希望歐盟有新法律,讓非歐盟銀行的歐元清算「強制性的搬遷」。
英國央行行長貝利(Bailey)在上周表示,將非常堅定地抵制任何將非歐盟銀行的清算工作移往歐盟的企圖。
消息人士指出,法國銀行業有一路線圖,將讓法蘭克福市的德國證交所清算部門得以擴張服務。FBF提議階段性地搬遷,先從短期利率掉期交易開始。FBF認為整個路線圖的完成需要至少一年時間。
目前倫敦清算所已獲得歐盟允許,在2022年6月之前得以臨時地為客戶進行清算;但是倫敦證交所希望能獲得長期的准入。
(時報資訊)
【銀行客戶自保1】假面理專14年搬走客戶億元 別以為銀行會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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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任職華南銀行的張姓襄理(右),挪用客戶1.64億元資產,共24名客戶受影響。(翻攝自華視新聞)
銀行業正面臨誠信危機!一位官股行庫資深理專,憑著多年來有溫度的服務,贏得客戶信任,卻在財務壓力窘迫之際濫用這份信任,詐取客戶財務數億元,身為被害客戶,不要以為你的錢都拿得回來,實務上的法律攻防戰一定要看懂。
「她(理專)說會幫我做投資、信託…需要補蓋印章啊!哪知道我200萬元資產就被盜走了。」邱姓被害人憤憤不平說道。時序拉回3年前某日晚間8點多,「那天,她拿投資意向書過來,但來的時候都沒講投資的事,只有說帶來要送我的茶葉很好喝,聊一些生活上的事。然後走之前,拿出一堆文件說要幫我蓋(章)。」
原來這位有近30年資歷、長期服務邱先生的華南銀行張姓理專,在出發拜訪客戶前,就備好已填妥帳號、金額的取款憑條,假借推薦投資一年期外幣組合性金融商品,需要「補蓋章」。
離開前理專神情鎮定地接下客戶印章,在取款憑條存戶簽章欄位蓋印完成後,邱先生帳戶中美金7萬多元(約新台幣逾200萬元)的金額,就這樣悄悄被挪移入理專先生開設的貿易公司,文件上的內容,邱先生根本沒來得及看清楚。
被害人還不只邱先生。「她(理專)給我看對帳單,上面寫『阿聯酋國民杜拜國家金融債』、『美元貨幣市場基金』,我確實是將父親遺產投資在這些商品上。」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對帳單是這位理專「自製」的,甚至藉由取得帳戶存摺及印章機會,接連偽造取款憑條,先後將超過27萬美金(約新台幣逾800萬元)的金額,匯入同一間貿易公司帳戶。
長達14年,這位理專從24名VIP客戶身上,搬走了上億元,直到2019年4月,銀行內部稽核時發現客戶資產減少,「假面理專」的真面目才徹底被揭發。
「弊案發生時,受害者常以為錢被理專A走,銀行會全賠,其實大錯特錯。」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義群指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受害客戶告上理專和銀行,此時銀行會以民法217條「與有過失」抗辯,也就是風險分擔概念。
例如銀行會主張,「投資人對印鑑章的使用輕率,事後也沒有注意。」認為受害者也有責任,由於賠償金額難以決定,因此「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以華南銀理專搬走上億元的案例來說,理專順利偽造對帳單,且誘騙客戶投資、趁機挪用款項,利用理專與客戶間的信賴關係,鬧上法庭反成為理專的有利說詞。張義群表示,「理專跟客戶於公於私交情好,那客戶到底是被侵占還是被私人借貸?就會無法釐清,如果理專律師主張是借款,後續銀行很可能免賠。」當然,這樣的結果經常讓受害者難以接受。
他進一步提到,訴訟流程會先審判刑事,看理專是否有罪,接著再進入民事,向銀行求償。「要拿到賠償金是條漫漫長路,民事訴訟拖很久,一審一年可以結束算很快,金額高訴訟打到三審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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