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會員APP_PX Pay銀行卡友日活動攻略-來全聯 買進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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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1/4/9~2021/5/20止

PX Pay卡友日活動:於全聯行動APP_PX Pay綁定信用卡,指定日期消費/儲值滿額贈點,使用部分銀行參與活動有贈點上限,若贈點達上限,請使用他行銀行信用卡參與活動。

※PX Pay贈點活動每APP會員每日限贈一次,中國信託、台新、花旗、國泰世華為每APP會員限贈一次。

※信用卡卡友日配合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每週六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每全聯APP會員限贈一次,活動期間限量40,000份)

*消費後三日內(週二前)首次登入網銀App,加贈刷卡金30元(限量20,000份)活動詳情

中國信託銀行-每週日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每全聯APP會員限贈一次,活動期間限量10,000份) 立即申辦

台新銀行-每週四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每全聯APP會員限贈一次,活動期間限量18,000份)

*@GoGo卡指定通路加碼最高3%刷卡金回饋(2021/4/1~2021/6/30結帳帳單適用) 立即申辦

*新戶於指定期間內申辦@GoGo卡正卡,並於核卡90天綁定PX Pay消費,月月享買菜金最高NT$200! (每30天上限NT$200,每人最高回饋NT$600)詳見台新官網查詢

玉山銀行-每週日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活動期間限量8,000份) 立即辦卡

花旗銀行-每週一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每全聯APP會員限贈一次,活動期間限量7,000份)

*現金回饋PLUS鈦金卡2%現金回饋立即申辦

台北富邦銀行-每週五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活動期間限量25,000份)

*台北富邦銀行-每週五首次綁定單筆滿1,000元加贈100福利點(每APP會員限贈一次,活動與卡友日共限量25,000份;首刷禮定義為2021/4/9前從未使用過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綁定PX Pay消費過之全聯APP會員,凡於活動期間使用PX Pay指定銀行信用卡消費/儲值滿額且為第一筆交易,即可獲得首刷禮)立即申辦

聯邦銀行-每週三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活動期間限量25,000份)立即申辦

永豐銀行-每週六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活動期間限量7,000份)立即辦卡

第一銀行-每週六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活動期間限量20,000份)

*iLEO信用卡綁定一銀帳戶自扣再加碼1%現金回饋立即申辦

新光銀行-天天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活動期間限量15,000份)

*新光悠遊聯名卡享2.1%現金回饋立即辦卡

彰化銀行-天天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

彰化銀行加碼贈-天天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再加贈200福利點(上述彰銀兩活動為每全聯APP會員贈點上限共1,200點,活動期間限量8,000份) 立即辦卡

凱基銀行-天天單筆消費/儲值滿1,000元贈200福利點(每全聯APP會員贈點上限1,000點,活動期間限量15,000份)

*單月消費/儲值滿3,500元,贈100刷卡金立即辦卡

活動說明:

(1)活動採週週回饋贈點,福利點將於全聯確認符合活動條件日起算之隔週三回饋。

(2)菸品、一歲以下嬰兒奶粉、福利卡/電子票證現金儲值、PX GO!之PX Pay支付、小時達及紅包儲值功能紅包儲值功能、代收/售、購買禮券、印花/福利卡兌換或加贈商品、官網/賣場/DM標示或公告之指定排除商品等,皆不列入消費門檻之金額計算。

(3)若遇重複贈送之情事,以全聯認定之首筆完成交易時間點為贈點基準,其餘福利點需被扣除,不得異議。各銀行卡友活動限每日每APP會員回饋一次(中國信託、台新、花旗、國泰世華為每APP會員限回饋一次),活動皆不累贈。

(4)上述活動期間為2021/4/9~5/20。

(5)上述活動當日若遇多重回饋,採擇一擇優贈送,恕不與其他贈點活動併行(彰化銀行加碼、台北富邦銀行首綁活動除外)且福利點無法贈送至指定福利卡。若於福利點回饋日前解除信用卡、福利卡綁定、退儲值金,恕無法回饋相關優惠。

(6)若原交易產生退貨或換貨或退儲之情事,則視為不符活動資格,不給予贈點或活動贈品。

(7)各家銀行PX Pay活動若提前贈完額滿之情形,請詳見官網新聞中心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8)各家銀行信用卡循環利息及費用詳見各家銀行官方網站。全聯保有解釋、修改與中止活動之權利,活動異動請詳見官網新聞中心公告。

【法律問蘋果】積欠貸款卻不繼承父母遺產 損害銀行債權恐遭追償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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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15年前我向多家銀行申辦貸款未償還,3年前父母過世,遺產由兄弟姊妹共同持分,當初我沒有拋棄繼承,只有大家協議給哥哥繼承。現在多家銀行查到要我恢復繼承,要我出庭,但銀行說開庭的話就要連本代利償還,如果我要和解就只要我償還本金,但我真的還不出來,請問如何處理,比較適當的呢?

律師張洛洋 答:

由於讀者與其他繼承人間分割遺產的行為,協議由單獨一人繼承,有可能損害銀行等債權人的債權,這些債權人是可以依照《民法》第244條規定聲請法院撤銷的。

建議讀者可以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儘速聲請消債更生,如果法院裁准您更生,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8條第2項的規定,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之後,對於債務人不得開始或繼續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或許就能夠保護到長輩所留下的遺產不致遭到法院拍賣,而且也可以徹底解決您的債務問題,經濟上重獲更生。

但是,如果銀行撤銷遺產分割協議的訴訟一旦先判決確定了,法院卻還沒有裁定開始您的更生程序時,您與其他兄弟姊妹間的繼承人就得回復長輩遺產的狀態,法院可以拍賣掉您潛在應有部分(也就是一般俗稱的持分)。

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的規定,其他兄弟姊妹等繼承人,也就是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可以在法院拍賣您的持分時,將其持分買回,讓您脫離共有關係,您所積欠銀行的債務之後就不會再影響到其他繼承人了。(許淑惠/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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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出局成定局? 銀行局:關鍵在兆豐銀 - 財經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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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新光一號」(新光R1)惹議,新光集團遭市場派狙擊,雙方砲火猛烈,銀行局官員8日下午記者會才剛說不能任意換管理機構,結果半小時後受益人會議就通過把新光全面踢出新光一號。

銀行局官員晚間表示,當初簽委任契約是「兆豐銀和新昕國際」,現在受益人大會以「新昕國際有財務業缺失」為解任事由,須由受託銀行兆豐銀行來認定這「解任事由」是否可以被信任;所以關鍵是兆豐銀要不要執行,和新昕國際解約,再與新的管理機構簽約,之後再向金管會報備查。

「新光一號」(新光R1)8日召開受益人大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8日下午強調,「清算下市不是主管機關所樂見」;但同時表示,受益人才是最高決策機關 ,管理運作回歸契約本旨與受益人會議決定。

針對新光1號「複委任」爭議,林志吉則說,受託銀行(兆豐銀)有沒有違反自律規範,信託公會已在審議,最終結果會在2021年4月下旬理監事會議做決定。

結果新光一號(新光R1)受益人大會透過臨時重議解除和新光的關係,這樣的結局大逆轉讓銀行局官員也傻眼,認為這麼重要的大會,兆豐銀居然沒代表出席,且新光居然沒任何防守,讓人輕易用臨時動議通過解任案。

兆豐銀行則針對信託監察人查核報告指謫事項,於8日重申三點聲明:一、本基金自成立至今,複委任架構均依公開說明書、相關規定和合法之契約辦理,運作管理穩定,且不動產管理機構與複委任機構報酬自始分別列示並由基金支付,實無重複支付致損及受益人權益情事。

二、兆豐銀行尊重部分投資人擬清算本基金之立場,惟清算基金應循合法途徑尋求法定門檻之多數受益人之同意,不應濫用信託監察人權限干擾基金治理,此舉已損及全體受益人權益與市場交易安全。

三、本次受益人會議主席應就其所為不實指控造成他人聲譽之損害負一切責任,兆豐銀行對此深表遺憾,並將依法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