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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0年12月25日公司名稱:創王(6724)主 旨:代子公司台州觀宇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發言人:陸隆鳴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蓬北大道1888 號東達智慧物流部分廠房及辦公室2.事實發生日:109/12/25109/12/25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廠房租賃面積:4,608平方米每單位價格:第1-5年: 每平方米月租金人民幣11元(未稅)。第6-15年: 租金按第6、11年市價評估價格收取。租金總金額:第1-5年: 每月人民幣50,688元(未稅)。第6-15年: 未定。(2)辦公室租賃面積:5,600平方米每單位價格:第1-5年: 每平方米月租金人民幣15元(未稅)。第6-15年: 租金按第6、11年市價評估價格收取。租金總金額:第1-5年: 每月人民幣84,000元(未稅)。第6-15年: 未定。(3)物業管理費計價面積:10,208平方米每單位價格:第1-5年: 每平方米月物業管理費人民幣2元(未稅)。第6-15年: 物業管理費按第6、11年市價評估價格收取。物業管理費總金額:第1-5年: 每月人民幣20,416元(未稅)。第6-15年: 未定。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台州東達資源利用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第1-5年:每一年為一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第6-15年:每半年為一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依據:依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決策單位:由執行董事依據"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全權處理,事後本案如有修正或調整以及後續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公告申報等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未稅):勘估標的之廠房及辦公室合理租金及費用範圍(月):人民幣152,000186,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陳聯興。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證號(101)高市估字第000068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業務發展需求。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109.12.25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