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信用卡有誰來接?前4大銀行搶食大力丸|卡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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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無預警宣布將退出包含台灣在內的13國消金市場,外界紛紛預測新買家人選,不過以台灣信用卡市場來看,若採分割方式出售,勢必引爆國內金控爭霸戰。尤其是流通卡前4大銀行的中國信託、國泰世華、玉山、台新,只要吃下花旗「大力丸」,都能登上「卡王」寶座無人可超越。

花旗集團首位女性執行長佛瑞賽(Jane Fraser)新上任,就立即展開縮編規模的措施,將退出13個市場的消金業務,包含信用卡、財富管理、貸款…等都打包出售,對全球金融市場投下震撼彈。市場預測星展、華僑、渣打銀行、三菱日聯金融集團等,都有意競標亞洲的部分業務,甚至這幾週就會開始進行。

以台灣花旗2020年底淨值1,051億元來看,個金業務獲利占去(2020)年獲利約45%,再以P/B比1.5倍概算,個金帳面淨值就高達709億元。若是台灣業務分割出售,保守估計「起手價」500億元起跳,與設立純網銀的100億元資本額相比,真得非常不便宜,國內金控業者若有意出手,恐得先掂掂口袋深度。

儘管買下花旗台灣所費不貲,但這隻「金母雞」的效益強大,在台經營57年累積大量財富管理與信用卡客戶,去年光是信託業務手續費就有34.6億元,保險收入也達21.9億元。在信用卡部分,截至3月流通卡數285.8萬張、有效卡數218.5萬張,對於國內銀行而言有如一劑「大補帖」。

以發卡量前2大銀行的中國信託與國泰世華來看,流通卡數分別為744.4萬張與719.2萬張,若能成功搶下繡球,都將成為台灣金融史上首家流通卡數突破1,000萬大關的「無敵」銀行,更進一步終結長年以來的拉鋸戰,穩居龍頭寶座歷久不墜。

至於緊追在後的玉山銀行、台新銀行,流通卡數為642.3萬張與581.4萬張,若加入花旗台灣的285.8萬張大軍,都將一舉超越中國信託與國泰世華,等於是「開外掛」衝上市場領導地位。花旗接下來的每一步動作,都會造成台灣金融界的大波瀾,這場「世紀」大戲正熱鬧上演。

【2021-04-2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

銀行行銷策略奏效 數位帳戶數首季衝破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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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4日電)金管會最新統計顯示,至3月底數位帳戶數累計達728.3萬戶,繼去年底一舉升破600萬,今年首季銀行持續搭配策略行銷,帶動數位帳戶再跨700萬大關,季增12.6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統計,截至3月底,銀行數位存款帳戶數跨過700萬大關,累計達728.3萬戶,相比去年底646.3萬戶,季增12.68%;相比去年同期415 萬戶,年增幅則高達75.5%。

迎接數位化趨勢,銀行近年陸續開辦數位存款帳戶,2020年民眾受到疫情影響,減少外出機會,也給予數位帳戶成長契機。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從首季數據來看,第一個因素是民眾生活型態轉變,對數位帳戶接受度提高,數位帳戶數也就持續上揚。

其次,是銀行行銷策略明顯奏效。黃光熙觀察,銀行主要可歸納4種行銷,首先是利用社群媒體與異業結盟,大力推廣網路知名度;再來,祭出金融服務優惠或手續費折扣,吸引存戶。

第三,連結通路促銷,例如在美食外送平台或特約商店購物,會給予消費折扣或點數回饋。

另外,推薦人制度也給予開戶助力。舊用戶如果成功推薦他人開戶,就能得到銀行回饋,加上數位帳戶開戶難度不高,對舊用戶而言回饋制度就有吸引力。

至於最受國人歡迎的前5大數位存款帳戶,依然由台新Richart穩居冠軍寶座,累計達249.7萬戶,其次為國泰世華KOKO 112.4萬戶,永豐大戶DAWHO 79.1萬戶第三。

第四與第五名則出現名次變化,一銀iLEO首季大幅成長10萬戶、累計來到55萬戶,超車王道O-Bank,拿下第四名位置;王道O-Bank退居第五名,累計為45.7萬戶,相比去年底僅微增5000戶,季增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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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一銀iLEO和湊伙公司進沙盒實驗債券團購平台,目前還在推廣的初期階段,若未來實驗績效佳,也可能為iLEO帳戶數提供成長助益。

除了傳統銀行數位帳戶,純網銀成長動向也是今年關注重點。去年底樂天商銀還在試營運,帳戶數僅55戶,截至今年3月底,銀行局揭露的樂天商銀戶數已達3.6 萬戶;第二家純網銀LINE Bank近日也正式開業,兩隻金融鯰魚進入市場後,傳統銀行能否持續開拓數位帳戶數,維持成長動能,外界高度矚目。(編輯:潘羿菁)1100424

欠債也不怕!銀行要討25.6萬勞退金還債遭法院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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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 業務必讀

根據法規,勞退金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無法構成「隱匿遺產或為虛偽記載,意圖詐害債權人權利」的情況。(圖/shutterstock)

文/李瑞瑾

鄭姓婦女的兒子生前向台新銀行申請消費借貸未按時還款,2013年2月12日死亡時,還欠銀行24.7萬元及利息。鄭婦在同年月23日向國稅局申報兒子遺產,隔(2014)年4月向勞動部請領兒子的勞退金25.6萬元。台新銀認為鄭婦故意隱匿債務人遺產,要求法院取消鄭婦限定繼承利益,卻因2個原因被法院駁回。

台新銀主張,該筆勞退金也屬於遺產,而鄭婦卻未將該筆款項用來償還欠債,指謫鄭婦隱匿遺產,並意圖使台新銀無法就被繼承人的遺產為受償,已嚴重損害台新銀債權,因而向法院聲請民事裁定,要求鄭婦不得對其兒子的遺產享有限定繼承利益。

《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的權利,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若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請領退休金遺屬的順位為:1. 配偶及子女、2. 父母、3. 祖父母、4. 孫子女、5. 兄弟姊妹;前項遺屬同一順位有數人時,應共同領取,有未具名遺屬者,由領取的遺屬負責分配。

法院指出,依照法規可知,勞工退休金不得扣押而成為強制執行標的,且勞退金不論最終歸屬於誰,都與被繼承人死亡後的遺產性質有明顯差異。遺屬請領勞工退休金是基於法規取得的權利,並非依據民法繼承關係而取得,因此勞退金「自難認係屬遺產」。

除此之外,這起案件的被繼承人(鄭婦兒子)亡故後,向勞保局請領勞工退休金25.6萬元的人並非鄭婦,而是死者的配偶王姓女子,因此台新銀主張鄭婦隱匿遺產,並意圖使台新銀無法受償的指控皆非事實。

再者,死者的配偶王女所領取的勞退金,是基於其「配偶」遺屬身分,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依法取得的權利,該筆金錢既然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那麼不論鄭婦或實際領取的王女,都無法構成「隱匿遺產或為虛偽記載,意圖詐害債權人權利」的情況。法院最終判決台新銀行聲請駁回,可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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