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港澳辦20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灣青年就業創業的措施」,再次推出21條「惠台」新措施,包括:對利用電商平台開展網絡銷售的台資企業最高可獲得人民幣75萬元獎勵,對開設福州至台灣海運跨境電商貨運專線的企業,最高補助人民幣500萬元等。
此外,為鼓勵台灣青年返回福州就業創業,減輕其醫學觀察費用負擔,對於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返回福州就業創業,並在福州連續居住滿90天的台灣青年,一次性給予生活補助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1,500元)
福州市台港澳辦稱,為進一步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灣青年就業創業,爭當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排頭兵,推出這項新措施。「措施」共計21條,從「促進台資企業高質量發展」、「推進台灣青年就業創業」、「落實落細同等待遇」等三方面,為台企台胞在福州投資創業、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在促進台資企業高質量發展方面,主要有:鼓勵工業園區內台資企業發揮「以台引台」作用,進行二次招商,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在原有工業用地上通過新建、擴建、拆建等方式,進行廠房升級改造,增加容積率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對網路年銷售額達到人民幣2,500萬元、2.5億元、5億元以上的台資企業自營網站、網店;或對農產品銷售額達到750萬元、7,500萬元、1.5億元以上的台資企業自營網站、網店,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人民幣25萬元、50萬元、75萬元獎勵。
對開設至台灣海運跨境電商貨運專線企業,平均每周1班次以上且每航次至少裝載1個跨境或快件專櫃,給予包船費用不超過60%的補助,最高人民幣500萬元。
為鼓勵台資企業通過保稅備貨模式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對年交易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按交易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在推進台灣青年就業創業方面,主要還有:對於在福州創業的台灣青年給予創業場所租金和首次裝修改造補貼,對在福州台灣青年創業基地開展直播服務的,給予基地一次性人民幣3萬元的補助。
在實落細同等待遇方面,福州要求用人單位應依法依規為聘用台胞繳交醫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在福州工作台胞未達法定退休年齡離開大陸的,按有關規定,經本人申請,養老和醫療個人帳戶可一次性支取。台灣青年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返回台灣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此外,福州還規定,在福州市範圍內,全面落實台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分證同等使用。
這21條新措施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