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紓困貸款將在1/8日開始申請。(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31)日公布110年度勞工保險紓困貸款即將開跑,煩是符合申請條件者,即可勞保局提出申請,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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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2、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0年1月22日止)。
3、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4、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不過這邊要特別注意,.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申請期間:
110年1月8日(星期五)至110年1月22日(星期五)止。若是用臨櫃申請者則是在申請期間每個上班日9-17時受理,周六、日不受理;網路申請者則是自110年1月8日(星期五)0時起至110年1月22日(星期五)24時止;郵寄申請者則是以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
分為臨櫃、網路、郵遞等三種方式,申請人擇一申請即可。
貸款額度:
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
貸款利率:
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28%,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在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的年利率計算。
還款方式:
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舉例來說,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07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389元。
最後勞保局提醒,申請人必須按時還款,若未按時還款未來將會從請領的保險給付中扣減。本貸款直接撥入被保險人帳戶,不會要求以操作提款機辦理,請勿輕信詐騙技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