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首次!新北強化飼主及毛寶貝權益 發10萬封簡訊普查家犬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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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動保處為釐清新北市所有家犬貓戶口數、建置正確資料,以加強保障飼主權益與毛寶貝福利,將自5月底起,首次一口氣發送10萬封簡訊,供飼主確認名下寵物在養情形,經簡訊直接點選網址連結更新最新資訊,也可回撥服務電話 (02)23831698,由專人提供協助。依動保法規定,家犬貓若死亡或不慎遺失,應辦理寵物除戶或申報遺失,以確保寵物登記資料正確性;如未辦理,最高得處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民國106年農委會已將飼主資料與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整合,將飼主戶籍與寵物登記進行連線,實施「犬戶合一」政策,作「寵物歸人飼主歸戶」管理,藉以提高寵物登記、家犬絕育、狂犬病等疫苗注射比率。

她表示,經查寵登網資料,轄內仍有200多隻犬貓,自93年起登記在養迄今至少18年,94年登記至今超過2000多隻在養數,依目前小型犬平均壽命約12至15年,大型犬壽命平均低於小型犬,已遠遠超過平均壽命,不符合動物在養數現況。

為確保寵物登記資料正確性,新北市動保處將在5月底前完成傳送10 萬封簡訊,寄給所有飼養犬貓5年以上的飼主,確認或更新寵物飼養狀況,直接點選簡訊網址進入個人專屬頁面,有目前登記在養寵物資訊,只要一鍵點選寵物名字下方的對話框,變更寵物目前為在養、死亡或遺失,如寵物已完成絕育亦可透過該頁面進行更新。如需要人員服務也可在上班日撥打服務電話 (02) 23831698由專人提供協助。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項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寵物遺失後5日內應通報遺失,如動物失蹤滿1年或死亡或是轉讓別人不再飼養情形,飼主應向動物醫院辦理資訊變更,民眾可至動保處官網搜尋「110年新北市寵物登記、狂犬病及絕育補助之獸醫診療機構簽約名單」,就近向寵物登記站進行變更登記作業,也可自行使用寵物登記管理網 (網址: http://www.pet.gov.tw/webClientMain.aspx )申報寵物遺失或除戶,若未辦理者,可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開罰最高1萬5000元罰鍰。

簡訊普查家犬貓 寵物登記

飼養資訊更新畫面。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寵物登記站可辦理資料更新。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民眾可自行上網辦理寵物遺失或除戶申報。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犬瑞貓瑞2000多隻 新北要普查 - 地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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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動保處統計,轄內有2000多隻犬貓從2005年登記飼養至今已活了16年以上,等同人類近百歲的人瑞級犬貓,遠遠超過平均壽命,不符合動物在養數現況;新北市動保處5月起啟動犬貓戶口普查,將陸續發送10萬封簡訊,提醒飼主確認名下寵物飼養情形,全面清查寵物認養數量。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農委會2017年將飼主資料與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整合,實施「犬戶合一」政策,將飼主戶籍與寵物登記連線,採「寵物歸人飼主歸戶」管理,一來杜絕寵物棄養,也提高狂犬病等疫苗注射比率。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目前小型犬平均壽命約為12至15年,大型犬與貓咪平均壽命更低,但經查新北市寵登網資料,有200多隻犬貓自2004年登記在養迄今18年,還有2000多隻犬貓從2005年登記至今16年,已經遠遠超過平均壽命,不符合動物在養數現況。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新北市將在5月底前傳送10萬封簡訊,提醒飼養5年以上的飼主,更新寵物飼養狀況,飼主只要點選簡訊網址進入個人專屬頁面,一鍵點選寵物名字下方的對話框,變更寵物目前為在養、死亡或遺失即可,此外若寵物已完成絕育,也可透過該頁面更新。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民眾可至動保處官網搜尋相關資訊,或就近向寵物登記站變更登記,也可使用寵物登記管理網申報寵物遺失或除戶,若未辦理者可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裁罰。

新北全面普查家犬貓 一鍵更新飼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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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為清查新北市轄內所有家犬貓戶口數,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底起,將陸續發送10萬封簡訊,請飼主確認名下寵物在養情形。

依據動保法規定,家犬貓若死亡或不慎遺失,應辦理寵物除戶或申報遺失,以確保寵物登記資料正確性,106年農委會已將飼主資料與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整合,將飼主戶籍與寵物登記進行連線,實施「犬戶合一」政策,作「寵物歸人 飼主歸戶」管理,藉以提高寵物登記、家犬絕育、狂犬病等疫苗注射比率。

動保處協助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動保處表示,經查寵登網資料,轄內仍有200多隻犬貓,自93年起登記在養迄今至少18年,94年登記至今超過2,000多隻在養數,依目前小型犬平均壽命約12至15年,大型犬壽命平均低於小型犬,已遠遠超過平均壽命,不符合動物在養數現況。

為確保寵物登記資料正確性,將在5月底前完成傳送10萬封簡訊,提醒飼養5年以上飼主,確認或更新寵物飼養狀況,直接點選簡訊網址進入個人專屬頁面,有目前登記在養寵物資訊,只要一鍵點選寵物名字下方的對話框,變更寵物目前為在養、死亡或遺失,如寵物已完成絕育亦可透過該頁面進行更新。

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項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寵物遺失後5日內應通報遺失,如動物失蹤滿1年或死亡或是轉讓別人不再飼養情形,飼主應向動物醫院辦理資訊變更,民眾可至動保處官網搜尋「110年新北市寵物登記、狂犬病及絕育補助之獸醫診療機構簽約名單」,就近向寵物登記站進行變更登記作業。亦可自行使用寵物登記管理網申報寵物遺失或除戶,如未辦理者可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最高得處1萬5,000元罰鍰。